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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扣款失败 询盘留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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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扣款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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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张经理 手机号码 1553831**** 固定电话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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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郑州工商注册

服务内容

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注销、资质代办

注册公司地域

国内公司注册

所在地

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商圈

  第一次在网上操作个人所得税个人自行申报,但是网上扣不了款,试了大半天,总提示交易失败,打电话给银联,查不到交易记录,不知道问题出在哪?今天是缴款的*后一天,是否会产生滞纳金?

个人所得税扣款失败

  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网上申报不成功,建议您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您是第一次网上申报税款,建议您以后在纳税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几天进行申报,发现问题后还有时间解决,建议您以后不要在纳税申报期*后一天进行申报,出现问题来不及解决,产生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9号)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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